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信访工作不断创新,实现了三个重大转变:信访秩序由无序向有序转变,工作安排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工作作风由按部就班向务实高效转变,实现了“一少二无三下降”的工作成效。“一少”是无序上访逐渐减少。“二无”是在京无上访登记、无非正常上访。“三下降”:一是信访总量下降:2006年为2017件次,2005年为2564件次,同比下降了21.3%;二是集体上访量下降,2006年为75批/1616人次,2005年为117批/2208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了35.89%,人次下降26.8%;三是信件量下降,2006年为141封,2005年为223封,同比下降了36.77%。作为信访战线上的一名政协委员,我为全区信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无比高兴和自豪。当然,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也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进区项目的迅猛递增,全区城镇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同时,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逐渐凸显,信访突出问题明显增多,已经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房屋拆迁安置中存在的主要信访问题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能满足被拆迁者的要求,补偿安置费不到位,相关部门或开发商不履行协议,个别拆迁户多年没有得到安置补偿。 2、拆迁的同一个村组,由于拆迁主体单位不同,有的是商品房开发,有的是政府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因此拆迁安置所执行法律文件不同,引起部分群众攀比和不满。 3、部分乡村为本地区发展建了一些商业用房出让或出租给部分群众经营。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但这些群众强调要按城市的拆迁规范文件执行,脱离我区的实际情况等引起的矛盾纠纷。 4、部分群众自建的违章房屋,必须拆除的。 5、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忽视了有关规范性的规定,造成面积缩水或共用面积共摊过大所引起的矛盾纠纷。 6、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甚至只顾收钱不讲服务,不讲诚信而引起矛盾纠纷。 7、市政公用设施和社区公用设施的建设不够完善配套等问题。 8、违法建设问题。在住宅顶层的露台和阳台违章搭建,擅自增加楼层,增加建筑物承重,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 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信访问题成因分析 1、相关政策法规不衔接,补偿标准不统一,保障措施不配套,具体操作不严谨,是引发征地拆迁上访的重要因素。 2、部分群众本位主义严重,缺乏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总是想着自己的利益。还有少数拆迁人员宣传政策不到位,工作不够踏实,造成群众对拆迁工作的不满,有时也引起上访。 3、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不少的项目不断落户我区,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时候,造成资金缺口,安置房建设不能如期完成,使部分被拆迁的群众不能及时按期住进新居而引发新的矛盾。 4、部分拆迁公司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整体效益,也是导致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信访增加的原因之一。 三、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信访问题的建议及对策 1、领导要高度重视群众上访问题。党政领导重视信访工作,是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信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保障重要信访问题解决的前提,是推进信访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乡村主要负责人要亲临一线指导工作,有的放矢的抓好1—2个信访户带有全局性和普遍性问题的解决以作示范,推动面上信访问题的解决。 2、政府决策要科学民主。出台政策前要充分论证,切实做到“三个不出台”,即: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出台;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出台;保护部门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和纠纷的产生。 3、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一是加强信访信息情报和预警预报。二是健全对信访苗头的排查机制。区、乡(街道)、村的信访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预测预报分析,做到胸中有数,提前做好准备。四是对排查出的各种问题,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千方百计进行调处、化解。 4、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疏导群众情绪。要把处理群众上访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作为促进落实广大群众利益问题的过程,作为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要坚持贯彻落实《江苏省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好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从实际出发,高质量地做好拆迁安置规划。财政部门要足额保证拆迁安置经费;重大工程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方案竞选等方式择优选择高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评议评审机制,还民众知情权和评议权,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使城镇规划制度从单一的政府主导型转向开放的利益对话型,让群众充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从而有效解决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纠纷。 6、建立和完善规划综合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努力解决城镇发展中乱占耕地和盲目发展的问题,突出抓好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问题;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和批准制度,如:涉及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等重大规划,必须经报审批准后实施,相邻的乡(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必须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既定的城镇发展目标,健全规划管理的监督制度,加强规划执法,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真正从制度上解决规划执行难的问题。 7、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完善拆迁补偿标准制度,确立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定期公布供拆迁评估使用的区位价和各类房屋安置价,切实做到拆迁项目合法、拆迁主体合法、拆迁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法、拆迁补偿资金到位;全面建立健全对住房困难群体的拆迁最低保障制度,包括最低住房面积安置标准和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积极探索失地农民的住房保障模式,加大低价位商品房供应保障范围,满足中低收入被拆迁家庭购买或承租住房的需要。 8、加强对房屋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的研究。要不断探索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总结先进地方的好经验,深入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正确分析现阶段拆迁安置工作的特点,发现其中规律,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为构建和谐港闸作出新的贡献。(许德志) |